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專案核准

 
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、中外合作經營企業、外商獨資經營企業,需要發展和改革部門進行外商投資專案核准。
外商投資專案核准許可權


(1)符合國務院《指導外商投資方向規定》及國家發改委、商務部聯合頒發的《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》分類,總投資1億美元及以上的鼓勵類、允許類專案和總投資5000萬美元及以上的限制類專案(包括增資、購並,下同),由省發展改革委對專案申請報告審核後報國家發展改革委核准;
(2)總投資5000萬美元及以上的鼓勵類、允許類和所有需辦理進口設備免稅的專案、限制類項 目,由省發展改革委核准;
(3)總投資5000萬美元以下的鼓勵類、允許類專案由專案所在地設區市或擴權縣發展改革部門、國家級及省級開發區投資主管部門核准。

外商投資專案單位應向所在地發展和改革部門呈報專案申請報告,並附以下文件:
(1)中外投資各方的企業註冊證(營業執照)、商務登記證及經審計的最新企業財務報表(資產負債表、損益表、現金流量表)、開戶銀行出具的資金信用證明;
(2)投資意向書,增資、購並專案的公司董事會決議;
(3)銀行出具的融資意向書;
(4)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意見書;
(5)規劃部門出具的規劃選址意見書;
(6)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出具的專案用地預審意見;
(7)以國有資產和土地使用權出資的,需由有關主管部門出具確認文件;
(8)需要評估論證的重點問題,由有資質的諮詢機構評估並提出評估報告。


專案核准後,專案單位按審批許可權向商務主管部門呈報文件,進行合同和章程的審批。


 


Copyright © 2013 Hong Kong Hebei Investment Consultant Limited 版權所有 不得轉載